【原文】[發明]各人之財產,由乎各人之福力,并非設謀之可得者。孔子曰,富而可求,執鞭亦為。如不可求,從吾所好。求且不可,況于謀乎。◎謀人財產,大抵為室家之計,欲以傳諸子孫耳,至于為妻孥而作走狗,所弗計矣。毗婆沙論云,家中父母兄弟,妻子眷屬,唯增貪求,無有厭足。若識得子女是索債之人,室家是怨業之藪,則大夢頓覺,沉疴忽療矣。豈為其多結冤仇,廣行眾惡乎。
【譯白】[發明]各人之財產來自于各人之福報,并非靠計謀可以得到。孔子說:“富貴若可求得來,即使去駕馭車馬,我也愿意做。若不可求得,我還是順從自己的喜好。”求尚且不可得,何況于謀取呢?◎謀算他人財產,大都是為家庭之生計,想多留些財產給子孫罷了。至于為妻兒而甘心作走狗之人,不知有多少啊!《毗婆沙論》上說:“家中父母兄弟,妻子眷屬,唯增貪求,無有厭足。”若識破子女是討債之人,家庭是怨業所在,則大夢頓醒,一切苦惱心病不療自愈了。豈還甘為其多結冤仇、廣行眾惡嗎?
摘自安士全書《文昌帝君陰騭文》廣義節錄: 勿謀人之財產
看網友對 勿謀人之財產 的精彩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