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辱致斃(談公濟述)
【原文】昆山甪(lu)直鎮邱孟華,其甥為鄒壽,家庭不睦。孟華曰不如以官法從事,或可辱之。遂囑其子圣時,以名帖送當事,受杖公庭。壽與圣時為表兄弟,見其用官勢以辱之,大恨,遂發狂疾,后復縊死。越三年,圣時得疾,百藥不效。忽鄒壽附于身,備述前事,且言欲以刀刺圣時。親戚視其脅下,果若有傷。因慰之曰,汝今已死,不可復生,盍若以懺力度汝。鬼曰,事已發東岳,余亦無可奈何。即日審矣,必同汝去也。不逾日而卒。[按]此康熙丙子年八月二十三日也,余復以此事,訪諸其親友,與談姓之言同。
【譯白】昆山甪直鎮邱孟華的外甥鄒壽,與家庭不和。邱孟華說:“不如以官法處置,或許可以讓他受辱而悔過。”就囑咐兒子圣時,拿其名帖送官府,把鄒壽押到公庭受杖刑。鄒壽和圣時是表兄弟,見圣時用官勢來凌辱自己,心中大恨,以致發瘋,后來上吊而死。過了三年,圣時得病,百藥都治不好。忽然鄒壽的神魂附于圣時之身,詳盡敘述前事,且說要用刀刺圣時。親戚看圣時脅下,果然有刀傷痕跡。就勸慰鄒壽說:“你已經死了,不能復生,何不如讓我們做佛事,誦經念佛超度你。”鬼說:“此事已向東岳神告發,我也沒有辦法,今天就要審案,必須帶他一起去。”圣時當天就死了。[按]圣時死于清朝康熙丙子年八月二十三曰。后來我又向其親友詳細打聽此事,與談公所說相同。
摘自安士全書《文昌帝君陰騭文》廣義節錄:因辱致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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