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籍的刻印和制作,古代用汗簡(古代在竹簡上書寫,先以火烤竹去濕,再刮去竹青部分,以便于書寫和防蛀,稱為汗青。此處汗簡就是汗青的意思),之后變革為用楮墨,又變革為用曲刀刻板,這樣快速方便,使文字流通更加廣泛。刻板的方法是:先用紙寫好文字,然后貼在板上,反復摩擦紙背,紙被揭掉后,字就存于板上了,但經過摩擦的紙仍有字形,不可褻污。
清朝嘉慶乙丑年的秋天,杭城保佑橋,有一刻字工姓金,在病中看見兩個鬼將他捉拿而去,來到殿中叩拜,所見的神如帝王像。神說:“你穢褻字紙,依法應受刑罰。”金某訴說因自己是干這種工作的,不得不這樣做。神說:“不對,你應將擦印后所揭下來的字紙收到凈處,隨時焚送,你竟扔在臺階上,甚至傾倒在垃圾中,無處不有,不是穢褻是什么呢?”金無言以對,受到責罰。金某醒后,感覺屁股和大腿特別疼痛。
噫,神明給人的訓誡真是深切,而且又為此職業的人,開一消罪孽的法門。為什么怕麻煩不遵行呢?于是筆者記錄這件事,放在《不可錄》最后一頁。殷切期望以印刷為職業的人們,注意前車之鑒,遵守神明的教導,不要褻瀆字紙。
陳海曙記
安士全書網站推薦閱讀善書《壽康寶鑒》
看網友對 惜字近證 的精彩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