難忍能忍(出自《勸懲集》)
【原文】明司徒馬森,父年四十,始得子,方五歲,眉目如畫,愛之若寶。一日婢偶抱出門,失手跌傷左額而死。封翁見之,即呼婢奔竄,自抱死兒人。婦驚痛,撞封翁倒者數四。尋婢撻之,去矣。婢走匿母家,言其故,父母俱感泣,日夜祝天,愿公早生貴子。次年遂生森,左額赤痕宛然。[按]婢媵之過,孰有大于殺其子者。寬婢之罪,孰有大于縱其去者。殺吾暮年所得之令子,而反縱其逃匿,使吾并失此婢。此種設心,其子縱不當為司徒,其父已代為植福矣。然則為子女鞭撻奴婢者,不適所以折其福壽乎。
【譯白】明朝司徒馬森,其父年滿四十才得一子。待孩子長到五歲,眉清目秀,全家愛之如寶。有一天,婢女偶然抱其出門,失手跌傷孩子左額,孩子當場死亡。孩子的父親見此,趕緊讓婢女快逃,自己抱著死去的孩子進門。他的夫人震驚悲痛不已,把他撞倒在地好多次,定要找到婢女,非打死她不可。碑女逃回父母家里藏起來,向父母講了實情,其父母感動得哭泣,日夜焚香對天禱祝,祈愿恩公早生貴子。第二年,主人遂生下馬森,左額頭那道血紅的痕跡還宛然猶在。[按]婢媵之過失,沒有比殺主人孩子更嚴重的。寬恕婢女之罪,沒有比釋放其逃匿更寬大了。殺了我晚年才得之貴子,而反縱容其逃走躲藏,使我同時也失此婢女。此種存心,其子縱使命中不當為司徒,其父也已代為其種植福田了。那么,因子女的原因而鞭打奴婢的,不恰恰是在減損子女之福壽么?
摘自安士全書《文昌帝君陰騭文》廣義節錄:難忍能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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