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曹將軍(出自《宋史》)
【原文】宋將曹彬,慈和謙讓,未曾妄殺。初破遂州,諸將皆欲屠城,公不可。有獲婦女者,悉閉一室,密令衛之。事平,咸訪其家還之。無親者,備禮嫁之。及伐金陵,先焚香約誓,城下之日,不戮一人。后彬子諱,瓊,璨,繼領旌鉞〖旄(mao)鉞(yue),白旄和黃鉞。借指軍權〗。少子圮,追封王爵,實生光獻太后。子孫榮盛無比。時同姓將軍翰,忿江州不下,屠其城,縱兵淫掠。死未三十年,子孫有乞丐于海上者。[按]不染固佳,何如禁軍不掠之為愈乎。蓋彬所密衛之婦女,皆系諸將所掠者,決非曹公自取之而自還之,且自嫁之也。曹公可謂萬世仁將之師矣。
【譯白】宋朝大將軍曹彬,為人慈和謙讓,從不妄殺無辜。初攻遂州時,諸將領都要屠城,曹公不允許。有抓獲的婦女都集中于一室,并派兵守衛。待戰事平息后,——尋訪其家送還之。沒有親人的,備辦嫁妝嫁之。攻打金陵時,曹彬于戰前先與眾將領焚香立誓,攻下城池后,不殺一人。后來其子曹瑋、曹琮、曹璨,都當了將軍。小兒子曹圮,被追封為王,其女為光獻太后。后世子孫,榮盛無比。當時有同姓將軍曹翰,攻打江州時,由于久攻不下,非常憤恨,即下令屠城,放縱士兵奸淫擄掠。死后不到三十年,家道衰敗,子孫落魄到淪為乞丐。[按]身為將領,自己能持身不染,固然很好。若還能嚴禁軍兵擄掠,豈不更好?曹彬所密令保護之婦女,都是其他將領所掠的,絕非曹彬自己所搶而又自己送還,且自己嫁出的。曹公可說是千秋萬代仁將之榜樣。
摘自《安士全書》欲海回狂:二曹將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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