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不以美女幼童結權貴。不縱幕賓及子弟,親戚仆從游妓館。不于任所納妾聯姻。不賞花玩月。不受助淫藥餌。不納舞女歌童。不赴優觴妓席。(七條◎初恐失名節,次恐損威望。)
【譯白】不以進獻美女、幼童之手段結交權貴。不縱容幕僚及自己子弟、親戚、仆人、隨從等游逛妓院。不于任職之處納妾聯姻。不賞花玩月。不接受助淫藥品。不接受舞女、歌童。不參加有戲子、妓女陪酒之宴席。
摘自《安士全書》欲海回狂:謹防物議第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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